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通用30篇)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1
卖方
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买方
姓名: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层_____户,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____________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日内交付_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__元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2
买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房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就下列房屋买卖达成协议,现签订房屋买卖契约如下:
1、房屋地址面积
详细地址室号部位房屋建筑面积
上开房屋面积包括走道、扶梯间等公用部位分摊的面积。
2、本契约全部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价款计算组成:__________,投调税__________。
3、付款约定:签约__________周内付清 。
4、上开房屋,在买房人交清价款和履行其他约定后,由卖房单位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买房人可持本契约和交付房屋手续及其他有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区房管部门办理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或所有权移交手续,所需手续费由买房人支付。
5、上开房屋的基地及底层小院子,因土地属于国有,仅供买房人使用。但必须服从城市建设规划,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费。
6、买房人所购的房屋,应按国家房屋管理的'规定使用,接受所在地区街道组织、房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不得随意乱拆乱改。走道、扶梯间等公用部位属同幢住户共同财产,不得随意侵占,严禁乱搭乱建。
7、上开房屋,在办理交付手续之日起壹年内,凡属屋面漏水、外墙渗水和结构性的质量问题,由卖房单位负责保修;凡属买房人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由买房人自行负责;保修期满后全部由买房人自行负责维修。
本契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买房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卖房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3
出卖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______省_____市_____区/镇________居民
甲方配偶: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地址:___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区/镇__________居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情况
该房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房屋座落: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村。设计用途居民自住用房,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层。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该房房土地来源为:农村集体土地划拨,房屋建于_________年使用至今为______年。
第二条该房屋价款规定
该房屋按照协商以总价计算,价款为万元,计叁拾万元
第三条房屋交付日期
经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付清甲方房款_5_日内方可交付。甲方在将房屋交付乙方时如遇不可抗力时,且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2_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3、______。
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如甲方无异议,乙方将在合同签订_5_日内按一次性付款形式付款。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约定为:
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万分之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约定为:
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万分之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房屋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乙方在房屋主体结构完好情况下,承担维修责任。
第八条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力延伸的规定
该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利由甲方保证为本人所有,且甲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按照合同规定将所属房屋售于乙方。乙方作为购买者享有该房屋及其土地使用的一切权利,且双方需声明乙方在购买该房屋后,拥有对于房屋及与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处置权利。
该合同由双方所在村委会给予认可,甲方应将该房屋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转交于乙方,乙方在法律规定和适当机会下将其作废,并在村委会的证明和市/区政府规定的条件下重新办理乙方对于该房屋的农村集体使用证。
第九条公证人的规定
本合同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村村委会的公证下签订,双方对于村委会的公证给与肯定和赞成。
公证人: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4
出售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售人与购买人就位于农村的房屋买卖事项,经充分、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成本合同。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集体成员。
二、房屋情况:
1、本合同交易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结构为大门朝南落地式带院子;房屋共二层带阁楼,左右隔墙与他人共用;
房屋总占地面积约为_________,其中房屋占地约为___________,院子占地面积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该交易房屋由出售人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该房屋在交易前为出售人完整所有、占有、使用,并可以出售转让该房屋。
三、为保证本合同切实履行以及房屋的交付使用,出售人保证并承诺如下:出售人自愿根据本合同条款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售予购买人,对此不反悔;本合同项下房屋质量符合居住需要,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本合同项下房屋与他人及村集体不存在经济纠纷,出售人仅将该房屋售予购买人;该房屋售予购买人后,该房屋的所有权益归购买人,例如可以获取的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出售人愿意积极配合购买人办理房屋产权的相关手续以及愿意积极配合购买人争取和维护对该房屋的权益。
四、房屋价格:
1、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为固定不变价格。该价格包括了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2、购买人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一次性将万元支付给出售人,支付方式为存入出售人以下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购买人存入购房款后并通知出售人后,出售人立即给购买人开具收款收据。
五、购买人根据第四条支付价款之日,出售人交付本合同项下房屋以及相关资料;购买人支付价款后不能正常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出售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当请至少两名本村集体成员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副本根据需要制作相应的份数,见证人每人保存副本一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出售人:_____________
购买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5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协议书: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
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房产管理局、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6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没有产权及债务纠纷,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__________元整;
5、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尚未办理。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标的房屋基本情况。
1、位置: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2、户型:;建筑面积:,套内面积:。
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二)房屋价款。
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元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
2、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于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之日起____天内支付。
(四)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2、甲方应当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开始办理产权登记后_____日内,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指房屋的《房地产权证》)。
3、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指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之日起_____日内,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五)税费分担约定。
1、甲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所需要的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花费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
a、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乙方房屋损失,同时按乙方投入房屋装修的费用赔偿乙方的装修的损失。
b、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特别约定。
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九)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本合同经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见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律师事务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附件。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7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
居间方(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通过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居间介绍,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产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
(二)房地产座落:
(三)房地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四)随该房地产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见本合同附件一。
(五)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交房、租赁、户口等其他关系)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二条 甲方保证该房地产权属无争议,在将房地产出售前,已经与其配偶及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协商一致,若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并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若与到产权处和地税局申报的过户价格有冲突的,以本合同协定的价格为实际成交价格)。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给乙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交房方式和交房时间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约定明确,甲方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
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 年 月 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委托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向小河区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若遇特殊原因延长5个工作日),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若到期未前来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按定金协议上的违约条款处理。
第八条 上述房地产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中介服务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与该房地产交易相关的其他费用的承担和支付方式,按本合同附件三约定支付。
第九条 若乙方采取贷款方式购买该房地产,甲乙双方有义务配合丙方为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和银行征信符合贷款条件,如因乙方资料不属实或银行征信不符合贷款条件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应使用现金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附件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附件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丙方(签章):
置业顾问:
电话:
年 月 日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室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即人民币小写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元整,即小写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空调两台,热水器,浴霸,饮水机,音响两台,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等让与乙方。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转让过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对房屋的修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年月日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9
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其依法开发建设的房屋,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实现以商品房屋占有的交接和所有权的转移登记为主要目的的商品房买卖相关内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军人证件】
证件号码: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军人证件】
证件号码: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商品房项目建设依据
(一)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坐落于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
(二)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三)签订本合同时,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的核准名称为,规划的容积率,规划的绿地率。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
第二条订立本合同时,受托为本建筑建设与服务的单位:
工程勘察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
工程设计单位:;
房屋面积测绘单位:;
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装修实施单位:;
前期物业服务单位:。
第三条商品房预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由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四条商品房基本情况
(一)该商品房为预售许可证号下第【幢】【座】
单元层号。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以房屋登记的房号为准,但不影响该商品房的特定位置。
该商品房所在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建筑区划划分情况公示于商品房销售现场。
关于该商品房在所在楼栋的平面位置示意图的具体说明,见附件一。
(二)签订本合同时,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车位】。
(三)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建筑总层数为层,其中地上层,地下层。
(四)该商品房层高为米,有个阳台,其中个阳台为封闭式,个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
该商品房的户型平面图,见附件一。
(五)该商品房的预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卖人在销售现场公示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建筑面积预测报告。
该商品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构成,见附件二。
第五条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
抵押类型:,抵押人:,
抵押权人:,抵押登记机构:,
抵押登记日期:,债务履行期限:。
抵押类型:,抵押人:,
抵押权人:,抵押登记机构:,
抵押登记日期:,债务履行期限:。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一)出卖人对该商品房出售前享有合法权利;
(二)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三)该商品房没有被司法查封;
(四)该商品房除本合同第五条情形外没有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五) ;
(六)。
第七条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本合同第六条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八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一)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币种)
元,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元整)。
(二)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币种)元,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元整)。
(三)按照【套(基本单元)】【幢】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元整)。
(四)按照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元整)。
第九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款项(币种)元(大写元整),该款项于【本合同签订】【支付首付款】时【抵作】商品房价款。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买受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分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其中,买受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首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的%,金额(币种)元(大写元整);买受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第二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的%,金额(币种)元(大写元整);买受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第三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的%,金额(币种)元(大写元整);。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买受人于年
月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币种)元(大写元整),占全部房价款的%;余款(币种)元(大写元整)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
4.其他方式:
关于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第十条逾期付款的处理
(一)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逾期超过日(该期限与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1)目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不低于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1)目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第九条及附件四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二)因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不解除合同的,双方于日内达成新的房价款支付协议,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预售款监管
(一)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专户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专项用于本工程建设。
(二)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为,账号为。
第四章规划、设计变更
第十二条规划、设计变更
(一)出卖人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该商品房销售后,出卖人不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二)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该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本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出卖人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三)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
第十三条出卖人未在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款约定期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
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
第十四条面积差异处理
(一)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向买受人出示该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款载明的预测建筑面积发生误差的,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2.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3.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买卖双方不解除合同的,签署补充协议。
4.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按照【套(基本单元)】【幢】计价的,出卖人承诺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该商品房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买卖双方约定:【退房】【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十五条商品房交付条件
(一)该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时符合下列第1、2、项所列条件:
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面积实测报告书;
(二)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
第十六条该商品房基础设施设备和相关公共设施的交付使用条件
(一)基础设施设备
1.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镇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雨、污水排放纳入城镇雨、污水排放管网;
2.供电:交付时纳入城镇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
3.燃气: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镇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应;
4.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5.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6.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以上第1、2项由出卖人负责安装、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第3、4、5、6项由出卖人负责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
(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1.规划的绿地率: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达到;
2.规划的非市政道路: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达到;
3.规划的车位、车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达到;
4.规划的物业服务用房: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达到;
5.配置的电梯、消防、安防等设备设施: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达到;
6.【规划的医疗卫生用房】: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达到;
7.【规划的幼儿园】: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达到;
8.【规划的学校】: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达到;
关于本项目内基础设施设备和相关公共设施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五。
第十七条基础设施设备和相关公共设施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违约责任
该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时,未达到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一)款约定交付使用条件的,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第1、2、3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第4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币种)元(大写元整)的违约金;第5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币种)
元(大写元整)的违约金;第6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币种)元(大写元整)的违约金。
(二)该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时,未达到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二)款约定交付使用条件的,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第1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第2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第3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第4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第5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第6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第7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第8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第9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第十八条交付时间和手续
(一)出卖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有以下原因之一需要延期交付该商品房的,出卖人书面通知买受人:
不可抗力;
(二)该商品房达到本合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在交付日期届满前日,书面通知买受人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材料。
买受人在出卖人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办理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买受人无法在出卖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内办理该商品房交接手续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买受人未收到前述交接通知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接手续的起始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办理交接手续的地点。
(三)买卖双方交接该商品房时,出卖人向买受人出示满足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处理。
(四)交接程序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流程办理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
1.核实买受人身份。出卖人在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时,核验买受人身份(包括多个买受人);买受人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出卖人核验买受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查验房屋状况。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服务契约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接手续的前提条件。买受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查验该商品房时,出卖人予以配合,并与买受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对房屋查验情况予以书面记录。
3.确认房屋建筑面积及相关费用结算。出卖人与买受人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确认房屋建筑面积,并结算实测面积差异产生的费用。
4.办理房屋占有、使用的交接手续。出卖人与买受人办理完前述手续后,出卖人向买受人转交房屋钥匙、用电卡、等,双方签署房屋交接单、等资料,完成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按买受人购买的【套】【幢】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住宅使用说明书》除对合理使用住宅有提示外,设施、设备的生产厂家另有说明书的,一并附上。
(五)修复
买受人查验的该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以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由出卖人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按以下约定时间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等,日内;
2.管道堵塞,日内;
3.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日内;
4.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日内;
第十九条逾期交房责任
(一)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一)款约定的时间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该期限不多于本合同第十条第(一)款第1项第(1)目中的期限),自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一)款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不低于本合同第十条第(一)款第1项第(1)目中的比率)。
(2)逾期在日(该期限与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1)目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违约金比率不低于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1)目中的比率)。
(二)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该商品房未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一)款约定的时间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二十条商品房质量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1.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买受人对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有异议的,可以【自行】【与出卖人共同】委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买受人自行委托申请的,出卖人予以配合。经检测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检测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经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1)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买受人不解除本合同的,。
(二)其他质量问题
1.该商品房质量符合有关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2.发现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以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双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及时更换、修理;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经过更换、修理,仍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三)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
1.该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
2.不符合前项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1)、
方式处理(可多选):
(1)及时更换、修理;
(2)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关于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
(四)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
1.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标准文号:。
2.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标准文号:。
3.买受人对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检测,出卖人予以配合。经检测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检测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经检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负责整改。整改后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仍由出卖人承担。因整改导致该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该商品房符合经有关部门批准方案的节能要求。未达到要求的,出卖人按照有关部门批准方案的节能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关于该商品房民用建筑节能措施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七。
第二十一条保修责任
(一)商品房实行保修制度。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关于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的约定,见附件八。
(二)下列情形,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害;
2.因买受人不当使用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害。
(三)保修期内,买受人要求对该商品房维修的书面通知送达出卖人日内,出卖人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保修期内,出卖人对该商品房履行保修义务的,买受人提供必要的方便;因买受人拒绝提供方便导致该商品房相邻部位受到影响的,买受人承担相邻权人及出卖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保修期内,因出卖人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质量担保
出卖人不按照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约定承担相关责任的,由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见附件九。
第二十三条质量保险
该商品房【是】【否】购买了质量保险,保险机构是,保险范围是,保险情形有,保险期限是。
关于质量保险的证明,见附件十。
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二十四条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一)出卖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不超过30日)内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后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本合同登记备案信息。
(二)本合同采用网上签约并登记备案的,出卖人保持签约文本与备案文本内容的一致。
(三)有关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其他约定如下:
。
第二十五条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约定,逾期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的,出卖人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出卖人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约定侵犯买受人权益的,出卖人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预告登记
(一)双方于本合同登记备案之日起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商品房预告登记。
(二)出卖人未按照前款约定与买受人申请预告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三)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的,及时提供规定的相关资料。出卖人在本合同登记备案之日起日内,将该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交给买受人。
第二十七条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同意自该商品房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一)款约定交付使用之日起
日内,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按规定承担各自应缴纳的税费。
第二十八条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责任处理
(一)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违约责任
1.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日内取得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不解除合同的,自应当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因买受人怠于、迟延提交必要的登记资料、支付相应税费或履行其他应履行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义务等买受人原因,导致房屋登记迟延的法律责任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二)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在接到出卖人发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领取通知后日内领取。买受人届满日既不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又不按照委托协议支付法定税费、其他约定费用的,买受人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支付出卖人垫支的法定税费、其他约定费用;
2.从通知届满之日起至支付法定税费、其他约定费用之日止对出卖人垫支总额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第九章前期物业服务
第二十九条前期物业服务
(一)在业主、业主大会首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出卖人依法选聘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前期物业服务时间从年月
日到业主、业主大会与其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二)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服务费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为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实行酬金制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为。
(三)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房屋查验机构】代为查验并由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卖人将共用部位、房屋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情况予以公示。
(四)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业主、业主大会依法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见附件十一。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
1.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
(三)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
1.规划的车位、车库:;
第三十一条要约邀请与要约
出卖人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允诺具体确定,并对本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买卖双方均视为要约。
第三十二条房屋不利因素告知
出卖人通过【告知书】【销售现场公示】向买受人告知该商品房周边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站、220KV以上的大型变电站、化学工厂、铁路等可能引起气味、污染、辐射性、噪音等不利因素。
不利因素告知书,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三条销售承诺
(一)出卖人承诺不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二)出卖人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使用性质,并按照规划用途办理房屋登记。
(三)出卖人承诺不擅自占用、处分和经营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相关配套设施设备,不改变其使用功能。
(四)出卖人在商品房销售现场清晰明示商品房预售方案,并在销售现场及时准确公示房源的可售、认(定)购、签订合同、合同登记备案、限售、抵押、查封等状态信息。
(五)出卖人在【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机动车位(库)数量或配比、配置形式(地下建筑、机械、地面道路)等信息。
第三十四条出卖人未按照第三十三条的约定履行承诺的,买卖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出卖人未履行该条第(一)项承诺的,;
出卖人未履行该条第(二)项承诺的,;
出卖人未履行该条第(三)项承诺的,;
出卖人未履行该条第(四)项承诺的,;
出卖人未履行该条第(五)项承诺的,;
出卖人未履行该条第(六)项承诺的,。
第三十五条使用承诺
买受人承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第三十六条送达
出卖人和买受人承诺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自变更之日起日内通知对方。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买受人信息保护
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三十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行业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申请调解。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三十九条补充协议
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页,一式份,其中出卖人份,买受人份,份,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字、盖章):买受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10
卖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买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个单元座落在____市第座楼单元。合计面积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原楼价为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后同意交付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双方在本合同上签署时,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的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证书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征书到____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在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应提请____市仲裁机构仲裁或____市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经____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____页,为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____市公证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卖方:
买方:
日期: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11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地产座落在
(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 。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 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 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出卖人:
买受人:
年 月 日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12
甲方:____
乙方: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____
一、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的房产,房产总价款万元人民币。
二、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甲方出资元人民币,占%;
乙方出资元人民币,占%。
三、产权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的产权。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的产权。
四、物业考察、购买
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产预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由方依法出具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并详细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委托期限。
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六、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所购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甲方享有%、乙方享有%的房屋产权,房地产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物业装饰装修由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八、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方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
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方或甲方委托律师得书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分配,每一个月结算一次。
九、购置物业税费承担
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并以现金支付;
十、物权行使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
十一、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享有或承担。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若通知后3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如果不同意出售房产又不愿意购买或30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并应给预积极配合。
十二、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____
1、购房首付款元(包括定金)人民币(房款总价款的%)由甲方付%、乙方付%,并以现金支付;
2、主贷人为乙方先生;
3、按揭贷款的期限为年;
4、由甲乙双方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承担%、乙方承担%;房产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支付。
十三、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所有权由双方共同行使。
十四、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______法律。
十五、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六、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违约责任:____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九、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律师事务所保存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乙方:____
住址:____住址:____
身份证号:____身份证号:____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1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方有坐落于____________住房一套及车库一间,属______拆迁安置房。现甲方愿将此房及相应车库一并转让,乙方有意购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面积计______平方米,车库______平方米)以____________价格(此价格为固定价,任何一方不得以市场房屋价格的升降为要求增加或减少房款)转让给乙方。______房屋的交付标准为一般商品房标准,房屋为毛坯,有普通门窗,墙壁粉刷,地面水泥。乙方对上述房屋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自愿接受上述房屋。
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房款______元。交付的房款,甲方应出具收条。
三、甲、乙双方同意,双方订立本合同时甲方将上述房屋交付乙方所有,交付标志:交钥匙(房屋______把、车库______把);同时甲方应将与该房屋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合同和缴款凭证等原件)交付乙方。
四、上述房屋以后办理房屋产权证等手续时,甲方及见证方(中间人)应无偿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提供一切与之相关的手续及资料,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六、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屋属住宅用房屋。
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七、甲方保证在上述的房屋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等其它权利瑕疵。如上述房屋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和财务纠纷等权利瑕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如违反约定,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1)如甲方违约,除乙方退还的房价款外,还须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每年按房价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即每年须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上述房屋,且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房款。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见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14
合同编号:
出卖人:
买受人:
第一条棉花品种、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
品名:
产地:
等级: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
第二条棉花质量标准:
第三条包装标准:
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和计算方法:
第五条交货方式、地点: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九条担保方式: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
出卖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受人
买受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
经办人: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15
鉴于: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4、本合同项下房屋现属于集体土地,暂时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以后集体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时及乙方如需出售本房屋时,如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所有相关手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相关手续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的购房款及房屋升值后收益款 。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仟元整给甲方;
第五条 特别约定
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第六条 陈述和承诺条款
1、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下房屋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房屋。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见证人:
日期: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16
出卖人:
买受人: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淄博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本房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高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17
卖方: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卖方有房产_____________个单元,坐落在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__座_____________楼_____________单元,合计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元整(原楼价为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同意交付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本合同一经签署,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证书到___________________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项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_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经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_____________页,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18
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资源、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于的房产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甲方保证所出售的房屋符合国家有关房地产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且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无抵押担保。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购房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四条、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按过户要求提供相应过户资料、证件到房屋交易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第五条、双方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中所产生的契税、印花税、工本费、过户费等税费及费用均由乙方来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六条、房屋产权过户到乙方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购房款元,大写元。产权过户之时,甲方保证该房产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入网费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或诉讼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经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为了降低办理房产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甲乙双方另签订一份购房款为元的虚假合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房屋买卖合同:
一、甲方将其所有坐落于_______市_______县林业局大院内(大门正面)的一套房屋出售给乙方,房产证编号为:(_______)房权证(_______)字第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乙方给付甲方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万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二、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总房款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万_______元),分两次付清。首付款_______万_______元整(¥_______万_______元),由银行转账,由乙方转到甲方帐户上。甲乙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捺印之日起7日内,乙方务必将首付款转入甲方帐户,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即生效。乙方的首付房款确已进入甲方账户时,甲方及时确认并向乙方出具首付房款收据。第二次付款:余款_______万_______元整(¥_______万_______元),在甲方或乙方通知对方办理房产证及其它权证过户登记手续,双方同时前往办证机关办理过户手续,并将房产权及其它权证正式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就将剩余_______万_______元整(¥_______万_______元)转帐到甲方帐户。(以转帐单和收据为凭证)
甲方或乙方通知对方办理过户手续时,对方不得借故推迟,至迟不得超过_______日。
三、关于房屋交付时间的约定
甲方收到乙方的首付款时,即交出房屋钥匙和房产证以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四、关于产权证及过户登记费用的约定
双方交易之房屋的过户登记的所有费用(含税等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五、关于证件问题的约定:
甲乙双方不得提供虚假的证件。提供虚假的身份证或其它虚假证明材料的一方,属欺诈、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及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向受损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且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总房价的_______%。
六、对其他事项的约定
1、甲方与乙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甲方有真实告知乙方该房屋有无质量问题和抵押债务的义务。如该房屋交易前产生抵押债务,甲方应解除其抵押债务后,方可出售给乙方。
2、甲方交付房屋后,应协助乙方办理水、电等的开通过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保证乙方购房入住后至房产证和过户手续办理妥当期间无任何与房屋相关的纠纷发生,这一期间内若有与此套房屋相关的纠纷发生,将全部由甲方出面负责解决。
4、办理房产证和过户手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给予积极配合。待房产证和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将不再与此套房屋有任何关系。
5、乙方在接收房屋后,该房屋如需增加其它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间的一切水、电等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该房屋在乙方使用之前所产生的一切水、电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并及时付清。
7、乙方在未取得该合同的标的物(即房屋)所有权时,不得转卖他人,否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将收回房屋。
七、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识表示,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捺印时生效,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自觉履行合同。如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其损失自负。
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在乙方没违约情形下)或拒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致使合同解除),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总房价_______%的违约金,并退还乙方已支付房款。如乙方已装修,尚须赔偿乙方装修费损失。
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在甲方没违约情形下)或不支付第二期房款及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时再转卖他人,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总房价_______%的违约金。
合同解除后,甲方自合同解除当日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否则,尚应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以应退金额为基数,从合同解除之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
合同解除后,乙方自合同解除当日退出房屋,如不搬出,乙方从合同解除之日起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按当时同地段租金价格给付。延期支付租金,仍应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从应付之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以道德、道义、良心、习俗为衡量标准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20
甲方夫妻:(出售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买卖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含户口本中所有成员)自愿将位于天津市和平区 路 号楼 单元室的住宅壹套(房本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押等各种负担。
第二条 上述住宅的.出售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 乙方在签定此协议当日交付甲方定金¥:元(大写:元整),剩余房款按公产房交易单位指定方式划转。甲方不得在与乙方完成过户手续之前将房屋出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否则赔偿乙方定金的双倍违约金。
第四条 过户完成后,甲方须在双方协商的时间(暂定20__年7月1日)前腾房钥匙交付乙方。
第五条 甲方在交付乙方房产时应保持房屋的结构完好,并交清水、电、暖、煤气、租金等所有物业费用。
第六条 交易双方应积极配合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等任何权利。
第七条 上述住宅的交易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夫妻)签字: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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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21
出卖方:
身份证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出卖方共有人:
身份证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编号: 地址:
买受方::
身份证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主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该下列房屋买卖的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楼盘名: , 幢单元 室,产权:个人所有房产,房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总层数:层,所属楼层: 层,用途: ,房权证监号:字第号,装修状况:_____________。
二、 甲方出售此房屋
首先,具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上市交易权和相关的合法手续,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且承诺保证此房屋已经征得该项房屋所有人的同意,且该房屋权属清楚合法。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 房价款: 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该房屋的成交总价为¥: 元。
四、付款方式及交易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支付¥元整),作为购房定金,进入交易程序后即转为购房款。
2、 本协议签定后,甲、乙双方自愿商定以银行按揭方式购买并支付本协第三条规定之购房款。交易流程和付款步骤:
① 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房屋买卖合同,交¥:元,作为定金,以后自动转为房屋首付款,并到廉江市房管所去查实房屋产权证。
② 买卖双方把相关资料交给银行,去办理相关的资料。到银行审查通过后,甲乙双方再到廉江市房管所去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如果银行放款不够,乙方以现金的形式补够。
③ 三方一起到廉江市房管所去办理过户手续。在房管所把税和费的票据打印后,到过户中心把甲方产权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资料通过后,并开收据证明为准。由于甲方房款没有收到,乙方要打一个欠条并以签名画押为据,领新产权证的收件单由甲方拿到, 个工作日后,买卖双方、中介一起去领新房屋产权证并一起把房屋产权证交给银行放款,此时乙方的欠条应交给乙方。
中介人作为见证人。甲方未到的房款,银行会转入甲方在银行开的银行账号上。
3.在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于年月 《房屋所有权证》权属登记交易手续,逾期责任自己承担。
4.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提供办理此《房屋所有证》交易手续规定的所有证件和文件资料,甲方代理人 负责帮助办理此《房屋所有证》交易手续,甲、乙双方应积极予以配合。因甲、乙双方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此《房屋所有权证》权属登记交易,中介方不承担责任。
5.房屋交割方式:待甲方收到此购房总款后将该房屋交付于乙方,并保证室内原有设施齐全完整无损,此购房交割后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此购房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的用户卡姓名变更。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至此协议圆满结束。
6.居间付款方式:买房付给中介方的服务费是房屋总成交价的 %,即 元,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各付 %,即¥:元。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自本协议签字生效后,除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外,甲方任何一种违反本购房协议书的行为都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办理产权交易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乙方违约:自本协议签字生效后,除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外,乙方任何一种违反本购房协议书的行为都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3.自本协议签字生效后,除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外,任何一种违反本购房协议书的行为都视为违约。违约方赔中介方服务费。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2.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并给甲、乙双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乙双方自理。
3在银行放款前,甲方要把此房交房以前的物管费、水电气等费用交清,并出具所交清单。
4.上述房屋以乙方勘察为准,一经交割,甲方不再承担任何维修。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由
八.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协议》。
九.在整个房屋交易过程中,若遇国家的大政方针的变化,以现行政策为准。
十.慎重声明,为了保障个人的利益和客户的权利以及义务,必须签字画押,否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各执一份,另甲方委托人执一份,本协议签字画押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中介方: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时间:年月日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22
(一)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7日之内,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上款约定时间的,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退还已付房价款,并按已付房价款金额的3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付款约定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7日之内,自约定应付房价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未付部分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上款约定时间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累计逾期未付部分房价款金额的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房价款。甲方不解除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约定的未付房价款期限次日起至实际支付未付部分房价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未按约定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未能在上述约定期限内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____
1、因甲方责任导致的,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当自退房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房价款,并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30 %的违约金;乙方不退房的,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办理申请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因乙方责任导致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房价款,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已付房价款30 %的违约金;甲方不解除合同的,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办理申请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23
出受人: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所认购的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开发位于市街的物业,现房出售。
2、甲方同意乙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甲方开发的' ___ 栋 单元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单价为 元/平方米,总价为 元整。
3、分期付款方式
4、乙方应在本协议书签订后至 年 月 日前,带齐相关资料到___物管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同时交清购房款,乙方交付的购房首付款无息转为购房款的一部分。
5、若乙方未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期限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甲方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售,乙方购房首付款不予退还;甲方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时间内,若将乙方所认购物业另行出售,则甲方双倍退还乙方所付购房款。
6、乙方保证本合同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即生效。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动作废。
甲方: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2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共有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___层 户,房屋结构为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 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
第二条 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 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 万元整,大写: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写: , 日内交付 万元(大写 ),余款 元(大写 )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 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 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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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上海市优惠价房出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将坐落在上海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街道(镇)__________路_______(新村弄)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室计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优惠价出售给乙方。
2.上开房屋按住房综合造价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元计价,另计房屋地段、层次、朝向、设施因素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___________元,共计售价(大写)____________元。
3.乙方在合同签定时交纳定金叁百元整。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付清购房款,甲方给予__________%优惠,乙方实付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占应付款________%,计(大写)________元。余额计(大写)__________元,分_______________年付清,月利率__________‰,余额款本息共计(大写)__________,每月月底前交付(大写)________元,最后在__________年________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首期购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购房款作违约金由甲方收取,从未交款当月起向甲方缴付按公房租金标准计价的`临时使用费,补交住宅建设债券。预付维修费按已支出的维修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7.乙方购房款未付清前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继承人付款。如乙方去世又无继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区、县房管局根据《继承法》向法院申请按绝产接管,未付清的购房款由接管单位补交。
8.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维修费,在合同签订30天内交割房屋。
9.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交付有关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乙方分期付款则要购房款全部付清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10.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预付住房售后维修费。甲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_%(高层住宅_____%),提取维修费(大写)_______________元,连同乙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___%(高层住宅________%)预付维修费(大写)___________元,落实维修单位,负责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11.上开房屋的基地和园地属国家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公用部位设施属同幢所有权人共有,乙方保证不侵占使用。
12.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私房、建筑管理等的各项法规和规定,按时向提供售后服务和管理的管房单位或组织交纳管理费用。
1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购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双倍偿还乙方。
14.本契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门或组织,房产交易所各执一份存证。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26
售房人: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
购房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
见证方: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______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苏州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取得位于天津市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字第号)。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区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____
房屋性质:____所有权人:____房型: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以产权证/房本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楼层:____总层数:____土地性质:____出让/划拨附属设施:____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____人民币元整(大写),该房屋产权或租赁权过户时的相关费用由自愿承担,(该房屋产权或租赁权过户费用的计算依据是指定评估机构对该房屋的评估价格,而非丙方提供的交易参考价和甲乙双方商定的实际成交价。)该房屋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承担。
第三条:中介信息服务费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合同时,甲方须向丙方交纳中介信息服务费人民币元整(大写),乙方须向丙方交纳中介信息服务费人民币元整(大写).
第四条:付款约定(本条各款项均不计利息)
1、乙方向甲方的交款约定:____
(1)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定金人民币元整(大写);
(2)乙方按约定交清全款后,甲乙双方开始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
2、丙方对甲方的乙方所贷款部分的付款约定:____
(1)待该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他项权证下发)后丙方支付给甲方总房款的80%,甲、乙双方物业交割完毕且确认该房屋费用交接清楚后三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结清余款。
第五条:相关事宜
1、若乙方需要贷款并请丙方为其承担他项权证办理之前的担保责任,则以丙方的评估价格作为乙方贷款和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依据,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应的贷款手续费,办理贷款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2、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丙方应如实传递甲方或乙方所提供的信息,就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咨询,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产权或租赁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须在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合法证件,否则视为违约。
3、甲方承诺于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甲乙双方自行办理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户口迁移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全责。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甲方保证该房屋符合国家及苏州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且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否则引起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3、甲方在本合同签定后,应保证该房屋的装修及配套设施与签定本合同前相符,否则按甲方违约处理。
4、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____
(1)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已交纳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如因证明不属实或其资信度不够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3)乙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4)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或发生本条第1、2、3款违约现象,均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该房屋成交价格的2%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的,责任方应据实赔偿,且丙方所收取的本合同中约定的中介信息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或法律法规变化、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约定其它事宜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一份两页,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各种手续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动作废,并由丙方收回。
甲方(签章):____乙方(签章):____丙方(签章):____
代理人:____代理人:____经手人:____
联系地址:____联系地址:____签约连锁店:____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27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步伐的通知》武政(1998)125号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为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住宅小区_______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销(预)售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___,房屋销(预)售许可为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其房屋平面图见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__号房。
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___层。
该房屋阳台是。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格。该房屋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元,根据市房地局、房改办同意楼层调节系数,实际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有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第一次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次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次付款
______________。
第四次付款
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后,出卖人才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_______(该比例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____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该房屋经建筑单体竣工验收合格。 该房屋经综合验收合格。 该房屋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该房屋取得经济适用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者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并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经济适用房交付买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_____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款万分之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___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款万分之________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买房屋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屋结构形式、户行、空间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交接。
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扎、设备标准承诺的为月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_____种方式:
1、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房屋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________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包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交付使用时,出卖人应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房屋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分与功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房屋有关联的共有部位和设施的实用性质。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____________份,买受人__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房屋预(销)售后,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
:
(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签于签于
附件一:配套设施费用明晰
附件二:公共部分与功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
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本房屋为央产房或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甲方已取得上市出售备案表,可以合法出售。
本房屋用于自住,未出租,无它项权利设置;或,本房屋用于出租,租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承租人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或,本房屋的共有权人____,其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
第二条:甲方委托事项
1.乙方代为寻找购房人;
2.乙方带领有购房意向的人实际参观房屋;
3.乙方向购房意向人提供甲方房屋情况的证明文件等。
第三条:甲方义务
甲方保证其有权出售该房屋。如基于该房屋发生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的权属证书复印件,甲方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钥匙一套。
第四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为甲方寻找合适的`买方。
乙方带领购房意向人参观甲方房屋时,不得损坏屋内设施。
乙方对甲方房屋不享有任何的权利。
第五条: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为____月,期满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托。
或甲方可以解除本委托,但因其解除委托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期满乙方未找到买家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向甲方返还甲方提供的材料。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委托合同。
第六条:乙方报酬
乙方完成居间事项,即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元的居间服务报酬。该报酬于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选择其一)。
本合同共____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29
甲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_____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及家庭所有人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互相遵守:____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房屋和地下停车位(地下停车位_________—_________)、库房出卖给乙方,其中房屋总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此房屋为装修房屋拎包入住室,房屋内现有电视柜、滚筒洗衣机、茶几等设施设备一并卖与乙方。
四、付款方式:____一次性全额付清房款(定金_________元),以收据为证。
五、其他约定:____
2、乙方在办理产权过户或登记时甲方必须积极配合,无任何条件给乙方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及婚姻证明等,并签字、压印。如不配合或提出其他要求,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以后办理产权过户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3、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债权抵押和他项权利设定或其它纠纷,房屋产权永久性归乙方所有。
二手海景房买卖合同 篇30
甲方(出卖人):
乙方(承买人):
根据国家房地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经双方商妥,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自愿订立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座落在______区___________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大写)_________平方米,附着物______;土地使用面积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乙方于契约签章后向甲方预付定金(大写)______元,经房地产交易管理机关审查批准成交后,剩余价款由乙方如数付清给甲方。付款式:____________。
三、双方同意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付给乙方。
四、甲方将上述房屋及其附属物移交给乙方时,该房屋及其附属物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乙方并且拥有对该房地产共同部位的使用权和维修养护义务。
五、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六、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七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七、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八、上述房地产办理交易监理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九、本期约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契约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交易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一、本契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关一份。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经办人: (签章) 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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